关于2010年国际件中转电池的操作文件
致广大客户:
送含鋰電池/電池產品的要求,請參考附件。為安全計,請所有含電池的產品都附有電池貼紙(影印貼上貨上均可)及電池申報信件。image//Fl200909061847291474.doc(防火标贴)
鋰電池規則:
貨件中含有:
可充電的鋰電池:
1) 電池貼紙一個,貼在貨面,影印本均可,在貼紙上寫上英文電池類型及貴公司聯絡電話(必須最少11cm x 12cm,請參考附件4)
2) 申報信一封(請見附件1)image//Fl201001111633545639.doc(可充电锂电池信函,有变更)
不可充電的鋰電池:
1) 電池貼紙一個,貼在貨面。影印本均可,在貼紙上寫上英文電池類型及貴公司聯絡電話(必須最少11cm x 12cm,請參考附件4)
2) 申報信一封(請見附件2)image//Fl201001111634219166.doc(不可充电锂电池信函,有变更)
其他電池:
1) 電池貼紙一個,貼在貨面。影印本均可,在貼紙上寫上英文電池類型及貴公司聯絡電話((必須最少11cm x 12cm,請參考附件4)
2) 申報信一封(請見附件3)image//Fl201001111634401594.doc(干电池信函,有变更)